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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LA的雨季,想當然而雨可是下個不停啦!跟台灣不一樣,LA下起雨來可是又濕又冷,本來就討厭下雨的我更不想出門了。


可是該出門的時候還是得出門,該上的班還是得去。除了在家裡穿的跟團球一樣(可惜去上班不能這樣穿,包那麼多可不好行動啊),最近不管去哪裡都是過著吹暖氣的日子呢,這下暖和是暖和了卻變得太乾了,果然魚與熊掌不能兼得(聳肩)

情人節前夕的禮拜五是每月固定的員工會議,會中提了幾項因應景氣不好所做的更變,其中與我影響最大的就是從今年度開始除非上頭老闆簽字次不然就不再發加班費。

其實一開始我一點不了解在診所裡工作怎麼會有需要加班的時候,但在現在的工作中讓我了解當病人遲到、緊急就醫、case 難度比預估還要困難等等因素都會讓你不知不覺就加了班,所以當我第一次收到薪水看到我的加班費時是非常shock的,但這麼久下來我已經習以為常了。

下班時間到了可總不能就把病人丟著不理吧?也不可能就把用過的器具就丟著吧?更不可能讓醫生一個人埋頭苦做吧?…其實這些念頭都在我腦海裡跑過,也有過想做的衝動,但最後都沒真正執行過。可不是嗎?禮拜五才宣佈過新的加班規定,禮拜六就因為病人的case弄不好而一路做到六點半,沒加班費事小,七點有聚會遲到才事大(呃…好像有點反了)

反正我認了,今天多做明天就晚到嘛(大誤)反正醫生大人沒到九點半人不會到的,我去那麼早做啥(更錯)

2/16/09 1:04pm Pacific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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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tsukiy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